一、评选范围
计算机学院在职在岗,并讲授2022年度课程且2023年继续讲授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成效突出,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3.至少主讲一门32及以上学时的研究生课程,完整讲授或讲授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二分之一,且课程选课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或完整讲授一门16学时的研究生课程,且课程选课人数不少于600人。
4.近2年获批该奖项的教师不再推荐。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时间
“研究生课程卓越教学奖”每年评选一次,推荐与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
(二)推荐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会负责推荐本学院专业课程教师2名(春季、秋季各一名), 使用“问卷星”平台线上投票的形式产生拟推荐人选。
1.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会根据学院教务处提供的开课情况,确定讲授2022年度课程且2023年继续讲授的一线教师中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及其对应的课程信息的名单。
2.各年级辅导员组织本年级学生进行投票,学生所投票支持的教师及开设课程必须为自己修读过或正在修读的课程,否则投票无效。每人最多选择2名推荐教师,允许少选或弃权,多选票无效。
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会将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核实,计算出相应的得票率(得票率=所得票数/相应学期内修读该课程总人数),形成所有“候选人-课程”的得票率排名,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分别排名,各取第一名作为计算机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如出现得票率相等,则优先推荐得票数多的老师)。
4.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会于3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候选人2名,向研究生院提交教师名单及相关所需材料(学生联名推荐函、学生推荐信),推荐教师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经研究生会推荐的候选教师填写申报表,并提供附件材料。
2.研究生院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教师所在学院开展跟踪考评。
3.学院根据申报教师的专业领域,成立5人以上的考评专家小组。考评内容应包括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实施、师德师风、教学效果等方面,评价标准可参考《研究生课程质量评价标准(草案)》,其中课堂教学评价不得少于16学时。学期末由学院会同考评专家小组对申报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审议并签署评价意见。
4.当年12月份,研究生院成立由学生代表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校督导组代表等组成的奖励评审组(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50%)。评审组根据研究生会推荐材料、学院跟踪考评意见、研究生网络评教结果、教师申报材料及现场答辩等进行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在获得总投票数半数(不含)以上“同意”票数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少于或等于年度最多获奖人数的拟授奖人。
四、公示
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并接受各种异议5个工作日以上。
联系人:庄同学,联系方式:1305763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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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7日